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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行为,属于违反《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63条规定的行为。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则会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未设置自动报警装置或者事故通风设施,则会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1 2025-05-03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若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将面临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7条,如果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予查处,则该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或行政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7条,如果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予查处,则该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或行政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5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1 2025-05-03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并依照相关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可以将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合并执行。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0条,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收到的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应当及时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是否有权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如责令暂停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需要出示执法证件。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53条,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无权进入用人单位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1 2025-05-0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依据职责划分,对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及职业中毒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接受用人单位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1 2025-05-03
劳动者除了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无权再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46条,劳动者在发现职业中毒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
1 2025-05-03
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时,应当依法从其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补偿费用。
1 2025-05-03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时,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 2025-05-03
劳动者在正式上岗前,有权从用人单位获得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等资料。
1 2025-05-03
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无权拒绝在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
0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
0 2025-05-03
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用人单位可以因此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0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0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24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岗时无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0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0 2025-05-03
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执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所有作业活动。
0 2025-05-03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可以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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