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04-13
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降级处理的,其参加该考核年度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或者参与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对/错)
0 2025-04-13
中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等级的划分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 2025-04-13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4),若中央企业未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国务院国资委将从企业负责人的业绩利润中予以扣减。
1 2025-04-13
中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等级划分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 2025-04-13
中央企业如果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累计达到降级规定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对其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处理。
1 2025-04-13
中央企业每年度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2 2025-04-13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44条,如果第一类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对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将被降级。
1 2025-04-13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某中央企业在半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国资委只会对该企业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而不会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2 2025-04-13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央企业应当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1 2025-04-13
中央企业若在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承担责任,则其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会受到影响。
2 2025-04-13
中央企业违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 国务院国资委仅根据情节轻重要求其改正。
2 2025-04-13
中央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
2 2025-04-13
3 2025-04-13
中央企业只需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其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之后无需再报送变动情况。
6 2025-04-13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单位增加值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率情况报送国务院国资委。
7 2025-04-13
中央企业发生境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之后每级上报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小时。
8 2025-04-13
中央企业需要将政府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及时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
3 2025-04-13
中央企业境外单位只需遵守国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需考虑所在地相关法规。
8 2025-04-13
中央企业在并购重组时,只需要对并购重组后的安全监管进行关注,而并购重组前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尽职调查。
4 2025-04-13
中央企业应当关注员工身体、心理状况,规范员工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员工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4 2025-04-13
中央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可以选择性地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的有关情况。
3 2025-04-13
中央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按年度签订覆盖各层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6 2025-04-13
中央企业使用新设备时,只需了解其基本操作方法,无需掌握安全技术特性。
4 2025-04-13
中央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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