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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获救人员的救助安置以及遇难人员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四十一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区域管理机构无需制定其管辖范围内非通航水域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搜救行动需要本市以外搜救力量的,搜救机构可以不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协作。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海上搜救中心收到遇险信号或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相关信息,并按照险情分级响应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但无需向有关上级机关报告。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航道、锚地、安全作业区、桥梁水域从事捕捞、养殖、种植是允许的。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船舶在鱼珠渡口以西、珠江大桥东桥以南、珠江大桥西桥以东、丫髻沙大桥以北水域一律禁止鸣放声号。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38条,附属艇可以在船舶航行过程中收放,只要确保人员不停留在艇上即可。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37条,当在未设置舷墙、栏杆等保护设施的甲板上活动或进行舷外作业时,人员应当规范穿着救生衣。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大型船舶在进出港前只需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船舶航次动态即可。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船舶在进出通航桥孔前,只需保持航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即可安全通过。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36条,船舶可以在航道、桥梁水域等不得锚泊的水域锚泊。
0 2025-03-28
按照《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航运公司不需要建立健全防范船舶触碰桥梁的相关管理制度。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船舶开航前,船长无需查阅航经水域有关航道、桥梁基础数据以及水文气象等资料。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否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在港口、码头、渡口、风景区等场所建立畅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渠道?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展漂流、涉水探险等活动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影响水上交通安全。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28条,单位和个人可以在通航水域内的桥梁、码头设置可能被误认为航标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景观灯。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拦河闸坝、水库、水电站等管理单位因开闸泄洪导致水位急剧变化时,应当及时发布相关水情信息并向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报告。
0 2025-03-28
船舶修造企业可以在超越其水域使用范围外开展修造作业或停泊船坞,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跨市运营的渡口、渡船以及桥梁的经营管理单位只需关注自身城市的安全管理,无需与相关城市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23条,渡口运营人无需定期对渡口工作人员及渡船船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1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23条,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责任仅由区人民政府承担。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探索建立船舶保管场,以提供社会化船舶保管服务。
0 2025-03-28
桥梁管理单位只需定期检查桥梁结构完整性,无需建立健全桥梁安全运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0 2025-03-28
通航水域桥梁建设单位可以将桥梁防撞设施、助航标志和安全标志等水上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分开设计、施工及投入生产和使用。
0 2025-03-28
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在进行燃料加注作业前不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作业信息。
0 2025-03-28
纯电池动力客船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无需制定相应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操作须知。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无人驾驶船舶在进行试验活动时,无需编制活动方案、安全保障和应急方案。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码头经营人是否应当落实码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加强码头以及码头前沿停泊水域的安全管理?
0 2025-03-28
外国籍船舶进入广州口岸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港口国监督检查。
0 2025-03-28
根据《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为邮轮优先办理进出口岸手续,并实施邮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的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
0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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