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版),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是否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时间:2025-04-10来源:网络整理点击:

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版),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是否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等可能产生

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版),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是否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这表明此步骤是法律要求的必要程序,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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