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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对
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或者其他主要决策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此题表述符合条例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仅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而无需对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不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仅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只需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即可满足法规要求。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规定,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写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制,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在陕西省内,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体制是以分级监管为主的。
安全生产工作中实行的原则之一是“管业务不必管安全”。
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仅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而无需对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仅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而无需对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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